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3月14日9:00至3月23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黎平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三)。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黎平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隐瞒真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3月26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 2015年3月14日9:00至3月25日17:00。
(1)网上资格初审在黎平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考生已经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并反馈信息告知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黎平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3月23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部门提出申请,经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3月2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 2015年3月24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在2015年3月25日17:00前全部完成审核工作。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布需参加笔试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代码,需要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15日9:00至4月1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