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方式
1、龙陵县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林业、住建、黄龙玉开发管理中心、石斛研究所及乡镇国土村镇规划中心岗位为:初试和复试。首先进行初试(查阅相关资料和面谈),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结构化面试)。
2、龙陵县松山管理所讲解员岗位为:初试和复试。首先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结构化面试)。初试主要考察形体及语言表达能力,复试为现场解说。因去年从在职人员中选拔了两次,每次只有2至3人报名,每次只有同一人进入复试,因人数少无法比较,目前还未进行复试,故此次该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3、龙陵县电视台岗位为:实际操作。
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
(四)录用办法
1、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属历届毕业生的,即可到用人单位上班;属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后持《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到县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后,方可到用人单位上班,在未办理招聘手续前,享受单位临时工待遇。
2、历届或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8月15日前,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县人才市场报到,政审、体检合格者及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证件原件的方可录用。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公示
对招聘结果按政策规定进行公示。
五、待遇
从办理聘用手续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国家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优惠政策
应届免费师范生、医学、地质地矿地理测绘、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签约到龙陵县工作且满三年以上的,按《龙陵县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龙办发〔2014〕33号)规定,一次性支付3万元的经费补贴,并优先享有租赁公租房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