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缴费。上传照片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3月12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大邑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供原件校验时使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5年3月18日至2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招聘岗位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5年3月13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3月2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6.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15年3月12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5年3月18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8.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2015年4月2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