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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成都市大邑县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5-03-06 热度:730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大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大邑县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4名农学、动物医学,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生态学相关专业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名额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 学历 专业 年龄
大邑县农发局下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01025 1 专业技术人员 不限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本科:农学、动物医学
研究生:农学、畜牧学
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01026 1 专业技术人员 不限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本科:应用化学、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研究生:应用化学
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邑县环保局下属环境监测站 01027 2 专业技术人员 不限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本科: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 研究生: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 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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