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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区2015年第一季度公开考核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更新时间:2015-03-07 热度:626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其他要求

1.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报考教育类岗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及以前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1.教育类岗位:区教委组织人事科(璧城街道璧永路199号,区教委一号楼306办公室),联系电话:(023)85284516。

2.卫生类和其他类岗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区卫计委底楼106室,下同),联系电话:(023)41416290。

(三)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系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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