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只进行面试;卫生类和其他类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0的,须进行笔试和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只进行面试。
(一) 笔试
各类岗位笔试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1.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详见附表。
2.其他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详见附表。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以2015年2月11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3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上课的方式进行。
2.卫生类岗位及其他岗位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0的,面试考核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考核;报考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10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若报考岗位要求加试专业面试的,除参加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外,还需参加专业面试;这部分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考核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3.各项面试的总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任意一项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1. 教育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 卫生类岗位及其他岗位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0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10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