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5年3月2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统一使用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5年4月2日9:00起至4月3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特殊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6月修订版本为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测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4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二)现场审查报名资格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考生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上打印);(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7)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6);(8)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书;(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
面试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拟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按1:1.5的比例,拟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岗位,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放宽面试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