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位调整
面向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5(民族自治州、县可放宽到1:3)方可开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招考的职位,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民族自治州、县可放宽到1:2)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知识、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笔试各科成绩于5月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2015年6月中旬,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0%。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按照招考名额1:3(民族自治州、县可放宽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民族自治州、县可放宽到2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在本市(州)人社局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手续,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至28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对农村(工业)发展、社区管理等实际问题的综合分析、维稳应急处理、与群众沟通协调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