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选聘人员或者选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及选聘单位牵头,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及以后环节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选聘人员和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www.cqbnhrss.gov.cn)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bn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职称、工作经历、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本次选聘,不负责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五、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区委干部调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选聘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信息,且该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巴南区范围内选聘考试。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621542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623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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