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现户口在丹寨县的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户口不在丹寨县的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丹寨县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丹寨县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丹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工作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入闱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