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为册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
2、在册亨县任职满一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3、册亨县籍幼师、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放宽至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册亨县籍卫生护理专业(或持有护士资格证的)的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幼儿园的考生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部队随军家属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6、册亨县籍退役士兵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册亨县2015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5年5月15日前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截止到2015年5月15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考费:每人100元/人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下午6: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领取。委托代领的须持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