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学籍档案)的。
4、报名或体检、考察时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6、2015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8月10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的。
7、其它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相关考察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县招聘办”审核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招聘方案》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8223374(沿河自治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6-8221674(沿河自治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