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和复检费均由考生自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办确定。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在报名地点和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pingba. gov.cn)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八、考察、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安顺市平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已招录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亲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财务、纪律监督岗位,也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以及在岗的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8、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截止2015年8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档案和有关证书原件的。
11、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公示
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ba. gov.cn)公示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