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考“四项目”人员职位的,在江口县服务两年以上的已离岗人员须出具服务证明、年度考核材料;在岗人员须出具服务时间证明、年度考核材料、单位和县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职位的,须持在江口县当选证明、任职文件、任职时间证明、在岗证明及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驻江部队随军家属职位的,江口县户籍或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出具退伍证明,在江口县服役的部队随军家属须出具婚姻证明、配偶服役证明。
5、报名交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到中国建设银行江口县支行交费,并将缴费收据交回报名处报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缴费户名: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52001686336050000918,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只有报名交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及时录入报考人员信息库中,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所需相关证明需由证明出具人(单位)亲笔签名(盖章),未签名(盖章)的证明一律无效。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组织安排,严格根据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取消相应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7月25日—7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2015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办”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医务人员、校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他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布。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