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网上公布(网址同上)。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综合成绩在网上公布(网址同上)。
八、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办”组织。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安排。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村(社区)干部和“四项目”人员在职(岗)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的;
5、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考察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有关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招聘办”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不予递补。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政审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本《实施方案》由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6628367
招聘监督电话:江口县监察局0856-662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