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对考察政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考察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2年7月1日以来招录到我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的工作人员及2012年7月1日以来招聘到我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
3、截止2015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5年7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11、截止到2015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所需证明的;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十二、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截止2015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