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28956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855-5322331中共台江县纪委、台江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