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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5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5-08-14 热度:689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组织实施2015年下半年市级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和部分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有20个单位,共遴选170人。具体职位见《2015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1.市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2.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3.区级机关遴选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和中央在渝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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