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纪律与监督和相关提示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执行,对骗取考试资格条件违反录用考试纪律、串通交换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蒙混考察等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应密切关注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以防错失时机。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公招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招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把握,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公招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市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监督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联系信息(成都长途区号:028,巴中长途区号:0827):
巴中政策咨询电话:5266060(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740101(成都),5261628(巴中)
巴中监督联系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