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将招聘4名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相关专业人员从事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计划
部门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等级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学历学位 | 年龄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岗位描述 | ||||
农林科技系 | 园林技术专业教师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园林植物及观赏园艺、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学及相关专业 | 1、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并取得硕士学位; 2、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1、承担园林技术专业相关课程教学; 2、熟悉景观设计岗位流程,能进行中型住宅小区景观设计和庭院设计;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主持或从事省部级以上科研工作。 |
动物科技系 | 畜牧兽医专业教师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动物医学类 | 1、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并取得硕士学位; 2、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取得国家职业执业兽医师资格。 | 1、承担动物疾病临床教学; 2、具有较强的动物疾病临床诊疗能力;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主持或从事省部级以上科研工作。 |
畜牧兽医专业教师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 | 1、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并取得硕士学位; 2、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1、承担畜牧养猪、养禽教学; 2、畜禽解剖、临床教学;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主持或从事省部级以上科研工作。 | |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专业教师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临床兽医学及相关专业 | 1、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并取得硕士学位; 2、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取得国家职业执业兽医师资格。 | 1、承担小动物临床诊疗、解剖生理教学; 2、具有较强的宠物疾病临床诊疗能力;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主持或从事省部级以上科研工作。 |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