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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农业相关专业公务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17-03-21 热度:1216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攀枝花市米易县植物检疫站植物检疫职位(职位编码26030107)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与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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