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考职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由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攀西人才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科)0812-333588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812-3318108、3325133
市人事考试中心0812-332500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28-86740101
监督电话:市纪委1238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0812-33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