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它事宜
(一)综合能力测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报到后,须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程序进行正式报批手续;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一经聘用,必须在我县服务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申请调动,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不得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如有违约将缴纳违约金10000.00元/年。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考核聘用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雷波县农牧局负责解释。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8822265,8823803。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雷波县农牧局)
咨询电话:18181231668 15282966136
监督电话:0834-8822071(雷波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1、雷波县介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