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按照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或取消考试成绩的,均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15日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届时网上自行查看。
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资格审查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实施。落实现场资格审查责任到人,审查人员、验证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表》及相关验证资料上审查签字,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单位的同一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下午17:00时。若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递补。递补人员必须于2017年6月22日下午17:00前,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一)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19日— 2016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其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4楼(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开州区汉丰第五小学斜对面)。
(三)现场资格审查资料。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1.《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见附件2,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核实验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但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由高校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加盖鲜章的,不予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原件。
4.对报考面向社会招聘的考生,若为开州区外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原件;
5.报考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的考生,还须根据本人所属贫困生类型,出具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2)属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3)属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重庆市政府确认并加盖鲜章的相关证明资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