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报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武隆区至少服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符合《武隆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的,享受相应待遇。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考核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核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考核招聘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7728995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市武隆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2. 重庆市武隆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3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