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核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考试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三)选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选)聘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招(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十、选择聘用单位
报考长寿区镇畜牧兽医站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有关要求,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进行选岗。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有关本次招(选)聘简章、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