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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农业相关专业公务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17-08-17 热度:1017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dykszx.com/)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cdy.lss.gov.cn/)另行公告。

体检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招录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招录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三)公示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招录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dykszx.com/)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cdy.l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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