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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8年石阡县农业相关事业单位招聘引进人才简章(3)

更新时间:2018-01-15 热度:514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3.引进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经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4.聘用人员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六、福利待遇

(一)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二)凡引进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石阡县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执行。

(三)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引进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宜

(一)本次引进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简章由“县招聘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

0856—7622876 (中共石阡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856—7623755(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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