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农业人才网信息 2018年2月起,按照成都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38号)精神和《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相关规定,为确保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2月1日起将成都市生育保险费率从0.6%调整到0.8%。从2月开始,成都市将执行最新的社保缴纳标准。标准如下:
成都市2018年2月起社保企业与个人缴纳最低比例
类别 | 缴纳比例 | 缴纳金额(养老最低40%,其他60%) | ||
单位 | 个人 | 单位 | 个人 | |
养老保险 | 19.0% | 8.0% | 416.67 | 175.44 |
医疗保险 | 6.5% | 2.0% | 199.36 | 61.34 |
失业保险 | 0.6% | 0.4% | 18.40 | 12.27 |
生育保险 | 0.8% | - | 24.54 | - |
工伤保险 | 0.14% | - | 4.29 | - |
大病保险 | 1.0% | - | 30.67 | - |
合计 | - | - | 693.93 | 249.05 |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计算,2018年2月起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养老40%,其他60%)为693.93元,个人缴纳部分仍为207.88元。与2018年1月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687.79元增加到693.93元, 增加6.14元。由于2017年平均工资在5月才会发布,在6月份时还将补交1-5月的养老保险费额差额部分。
附:
>>四川省成都市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及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