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3月26日2018年至3月30日17∶3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查分情况有变的,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必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网上打印的填写完整的《报考信息表》(照片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验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2018年上半年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分值、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