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㈢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最后一科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㈠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㈡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㈢体检时间:体检时间、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㈣体检地点:体检当天7:00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
㈤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㈠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㈡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报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在体检当日下午2:3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