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全省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成绩公布2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8年6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18年6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5.笔试加分政策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考录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面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布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学制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在各级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7月13日—7月16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