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印准考证
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于2018年4月17日至4月21日14:3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本次公招南江县所设公务员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本次公招其他地区所设公务员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本市本次公招所设公务员职位时,笔试成绩折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证书、残疾证、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至市公务员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9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8年6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8年6月下旬由巴中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35%+《申论》卷面成绩×35%+笔试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