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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9年“绿色通道”引进农业相关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更新时间:2019-06-02 热度:702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行业领域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助推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辟“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通知》(渝人社〔2019〕3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重庆市2019年“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范围

(一)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所引进人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引才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才对象

凡资格条件符合相关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入年度“绿色通道”引才范畴:

(一)《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明确的“四类”人员;

(二)引进市外同时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岗位的人员;

(三)高(中)等专科(职业)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引进市外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同时具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高级职称的人员;

(四)区县(自治县,简称区县)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引进市外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五)渝东南、渝东北区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世界一流高校”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或国(境)外相当层次高校、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六)其他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不低于上述类型人员能力水平的优秀人才及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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