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是,突出四项重点工作,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完善现代生猪良繁体系。
(1)重点支持部、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种猪选育,加强生产性能测定,提升种猪自主选育能力。(2)鼓励企业从国外引进良种,更新核心育种群。(3)加大乌金猪、雅南猪、藏猪等地方特色优质猪种保护力度,加快建设备份场,推动产业化开发。
二是大力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
(1)支持生猪生产、环境控制、动物防疫、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2)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3)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推动养猪业现代化发展,今年将继续创建一批部省、市(州)、县级标准化养殖场。(4)支持年出栏200万头以上,集规模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为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高新技术项目作为省级重大项目。(5)大力推进种养循环,实现种植用地和养殖用地的均衡化配置,优先在粮食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就地规划和建设相应规模的标准化养殖场。
三是屠宰加工业标准化建设。
(1)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大力推进小型屠宰厂点清理整合撤并,对未取得“两证”的屠宰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整治不达标的,要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2)大力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屠宰厂。(3)落实驻场官方兽医制度,按照屠宰企业不同规模,足额配备官方兽医,工作经费地方财政要解决好。(4)2019年年底前,所有生猪屠宰企业的相关信息纳入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实现精准监管,培育一批在非洲猪瘟疫情常态存在条件下的高新现代化猪业企业。
四是构建现代流通体系。
(1)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屠宰厂,发展集饲养、屠宰、加工、冷链、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的高新猪业集团。(2)鼓励生猪就地就近屠宰,减少活猪跨区域(地级市)调运,逐步实现从调猪向调肉转变。(3)将仔猪及冷鲜猪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4)加强对猪肉制品加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组织对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开展抽检。
“5”是突出打击五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故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实行顶格处罚。
二是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贩卖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是对环保不达标、不符合动物防疫等条件的,或因检测不到位、造假等原因导致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的,依法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
五是强化打击走私生猪产品国际合作,全面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综合澎湃新闻,川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