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
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在保障生猪生产方面,《措施》提出,成都市将科学规划生猪产业布局,完善并严格落实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饲料、养殖、屠宰、加工、物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同时对于满足高于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的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对当前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等建设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养殖区内符合环保要求的种猪场、规模养猪场,确因产业结构及规划调整需关停的,区(市)县政府应在其他养殖区安排搬迁重建用地,做到“占一补一”;对因设施设备陈旧落后不达标的养殖区规模养殖场,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其在原址进行升级改造或重建。
另外成都市还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农贷通”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提供供应链金融贷款服务。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比例为银行当期基准利率的50%,每个贷款项目贴息不超过200万元。积极优化调整疫病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
鼓励引进优良种猪
最高奖一头补贴4000元
根据《措施》,成都市将重点支持国家、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种猪选育,提升种猪自主选育能力,对通过国家、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认定的育种企业,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成都市鼓励种猪场、规模养殖场引进优良种猪,对种猪企业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猪的,由市级财政给予4000元/头一次性补贴;从国内引进祖代(纯种)种猪,由市财政给予1000元/头一次性补贴;加大地方品种保护力度,对成华猪、雅南猪等地方品种资源场,每年给予30万元保种补贴;支持建设种群备份场,每个场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另外成都将积极支持企业自建规模养殖场或采取“大型企业+现代化育肥场”的模式,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积极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改造提升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鼓励支持企业在市外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
到2021年,成都市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的市、县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林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