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泸州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简称“参公人员”)187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泸州市各级参公农业相关单位及行政机关将招聘22名农业经济管理类,水产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类,林学类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发布,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具体范围详见职位表):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包含社会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此类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以上),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19年9月18日前退役、办理录用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按照职位要求,报考者的学历和专业应为同一层次。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受到信用联合惩戒,限制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