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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农业相关专业公务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9-09-20 热度:1189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南充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75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南充市各级参公农业相关单位及行政机关将招聘11名园林、风景园林、园林景观设计、园林工程,农村区域发展,农学、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土壤与农业化学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 “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19年9月18日前退役、办理录用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招录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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