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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0-05-12 热度:679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等9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开展全省林业和草原系统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土绿化、产业建设等宣传工作。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生态旅游发展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承担全省森林、湿地、草原、荒漠等自然资源生态旅游发展任务,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自然公园及国有林场(区)等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发展工作;指导地方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的规划、建设和发展;承担生态资源类节庆论坛相关工作。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信息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承担全省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局机关网络与电子政务系统、行业网络信息与数据发布、局门户网站建设、运维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财政全额拨款 四川省成都市星辉西路18号 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与栖息地保护恢复、林木遗传育种、森林资源培育、森林保护、园林花卉、林产品利用与检验监测等研究;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支撑服务。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财政全额拨款 四川省成都市星辉西路8号 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及生态环境的调查规划、监测与评价;承担数字林草平台建设、数据更新和成果应用;
开展林业和草原新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承担林业和草原及相关工程规划、咨询评价、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幼儿园 财政差额拨款 四川省成都市星辉西路6号 幼儿教育及保育。
四川省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财政全额拨款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青溪镇 负责保护区建设管理,负责区域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救护、环境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生态旅游、社区共管等工作。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 财政全额拨款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卧龙镇沙湾 负责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科研工作。
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财政全额拨款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卧龙镇沙湾 负责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科研工作。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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