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取消和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左右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人员的报名费,清账完毕后将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型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根据《大理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规定,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笔试总分加5分。报考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面试(实作)和综合评定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考试类型有效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各考试类型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实作)人员。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实作)人员。若进入面试(实作)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实作)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3.资格复审。由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进入面试(实作)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实作)组织。面试(实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其中,州级岗位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市(乡镇)岗位的面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实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实作)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根据《大理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规定,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面试成绩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