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实作)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不含加分)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笔试卷面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含加分)×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无“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的情形包括: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规定退出后的三、四级消防士兵。
(三)体检
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