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云南省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00:00—2021年4月16日24:00。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及特殊技能岗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或政策有规定的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乡(镇)岗位招聘的,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并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50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或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曲靖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