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s://nync.yn.gov.cn/)进行公布,取消或裁减的招聘岗位相应报考人员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填报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1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三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的报考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用于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告。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免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紧缺专业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主要针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考察环节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