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非卫生类为:
不加试彝语文/藏语文: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
加试彝语文/藏语文: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90%+《彝语文》/《藏语文》×10%
加分后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加分后成绩×笔试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卫生类为:
不加试彝语文/藏语文: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加试彝语文/藏语文: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90%+《彝语文》/《藏语文》×10%
加分后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加分后成绩×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考生自行网上查询。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5年4月20日,笔试地点:西昌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公布(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布成绩时间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卫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考生,须于成绩公布3天内向报名网站申请;查分结束后加分后成绩及排名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网站: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rsj.lsz.gov.cn/)。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4月17日-18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加分(具体加分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逾期未交或在主管部门(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等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满2个服务期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按规定应在乡镇服务,而实际工作地点在县级及以上单位的,不享受加分政策。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及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应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优秀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提供虚假材料享受加分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若达不到3:1的岗位,经该岗位对应的各县(市)或州级主管部门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到2: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本次招聘笔试各科目均设置最低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各科成绩都必须高于或等于不得低于相应科目对应的最低分数线。各科目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我州实际参加该科目笔试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成绩及人数,也不考虑考生其他科目是否缺考等因素(例如:公共基础知识最低分数线=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之和÷笔试人员×80%)。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核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若考生各科成绩均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可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
任意一必考笔试科目为零分及以下(缺考为-1分,作弊为-2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非卫生类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为必考科目;卫生类考生《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为必考科目;另外已缴费选择加试彝语文或藏语文考试的考生,加试的彝语文或藏语文为必考科目。
2.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1份(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中须含最低服务期满时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各县(市)人社局、州级各部门(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加分后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报考单位所属的县(市)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2:《凉山州2025年上半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后续信息均按途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