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和推动未就业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曲靖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沾益县2012年度分配4个指标,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贷、免、扶、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5-10万元(政府贴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
申请“贷免扶补”的大学生(以下简称为“申请人”)应于2012年4月25日前到沾益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五份:
1.《毕业证》(专科及以上);
2.《就业登记证》或《失业登记证》或《农民工服务手册》(只要具有其中一项)
3.《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证明);
4.《创业计划书》;
5.《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没有税务登记证的请出具税务登记机关的有关证明。
原件验证后现场退还,需补充材料,另行通知。
(二)申请审核
1.申请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的核实;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3.对创业计划书、项目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进行评估;
4.对申请人的诚信度进行调查评估;
5.对项目场地、经营状况等进行入户调查;
6.根据综合调查、评估结果,确定享受大学生“贷免扶补”人选,通知办理报批手续。
(三)审核推荐
1.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人,由相关工作人员、专家或创业导师等进行审核。
2.符合申请创业贷款条件的,填写《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五份,由教育局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推荐意见,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放贷。
3.对不符合申请创业贷款条件的,将告知申请人。
二、创业服务
(一)前期服务
承办单位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为申请人提供以下服务:
1.创业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服务;
2.创业培训或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
(二)后续跟踪服务
1.对创业大学生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限及时组织指导首次创业大学生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
3.协助承贷银行共同做好贷款规定时限回收、逾期贷款催收等贷后管理工作。
三、办理时限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4月25日。
2.报批表填报时间:2012年5月30日。
3.申请受理地点:沾益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4.咨询电话:0874-3162589、3161909。
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沾益县教育局联系人:郑贵华;联系电话:0874-3162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