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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3年度全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2)

更新时间:2012-12-28 热度:732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1月17日- 1月28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可减免笔试考务费(具体情形及要求见附件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3月12日至17日10: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定于2013年3月17日在成都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4月1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4月12日-14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4月18日公布。

(四)填报职位志愿

省委组织部按选调名额的4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全省统一划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分市(州)分别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于2013年4月1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后达到)以上的考生,可参与填报职位志愿,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地所属市(州)范围内选择填报基层党政机关相关职位。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按以下标准加分,受到不同级别多次表彰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

1.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报考重灾县(重灾县名单见附件6),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非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报考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非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报考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地区所属县(市),属于三州地区生源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5分;三州地区以外生源,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3月4日-2013年3月18日(双休日除外)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详见附件6)提交审核,供职位志愿填报后核准加分。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送至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审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送至服务地所在市(州)委组织部审核,由市(州)委组织部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名册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省委组织部于2013年4月在网上公布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名单,供考生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料不齐、不全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提供材料虚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填报志愿后,根据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按选调计划的3倍,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填报志愿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后达到)以上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中再次征集志愿。三州地区职位、基层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经再次征集志愿后仍达不到3:1的,可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五)资格复审

2013年5月17日- 5月18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贴上照片)、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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