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体检由各区(县)自行组织。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各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各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其它经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本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有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工作。按要求须安排驻村帮助工作的人员,分别由各区(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政审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铜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856-5221574(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
各区(县)的咨询电话见《2013年铜仁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点一览表》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585967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3年铜仁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