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在岗或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含“一村一大”、“选聘高校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及“西部志愿者”);
3.纳雍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且在2013年1月21日前任职。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学历放宽至中专(含技校、职高、高中);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主任、副主任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2013年2月16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毕节市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加分政策
(一)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二)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县所辖民族乡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作累计加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