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2536(县委组织部)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526469(县监察局)
七、招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部长)
安永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员:王国霖(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迅(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卢宏(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袁明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张升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明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考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