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区户籍或本区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2.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七星关区乡镇基层项目服务的现在岗或取得服务证人员( “一村一大”、“选聘高校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及“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
3.七星关区所辖乡镇、办事处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副主任,且任职时间限2013年1月21日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乡镇、办事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副主任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副主任人员,报考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教师及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毕节市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
3.曾被开除公职。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政策
(一)父母双方都是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女儿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二)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所辖民族乡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作累计加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